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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陕政发〔2008〕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全省持续开展为残疾人办实事工作,使残疾人的生活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进一步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省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为全省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2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100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专业技能培训

  从扶贫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各安排100万元,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2万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85万元,实施“陕西省盲人阳光工程”,对1000名盲人进行按摩和计算机培训。

  二、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中、省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省财政安排300万元),市、县按1∶1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在年内完成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房改造任务。

  三、完成147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复明手术

  省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122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补贴,同时为24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

  四、为100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

  省财政安排105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帮助他们改善听力。

  五、为1000名贫困残疾人和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和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省财政分别安排110万元和200万元专项资金,为全省1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大、小腿各500例),为20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

  六、资助1000名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和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配合“扶残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等扶残助学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0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每人每年资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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