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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交通局等十二个部门三明市车辆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站点建设
  加快治超监控网络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市治超检测站点建设工作,对站点建设需要用地,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给予重视和支持。2008年要完成省道306线大田石牌、国道205线沙县后底2个一类治超检测站的建设任务。同时,根据计重收费后的车辆流向,研究在重要路段增设治超检测站。2008至2009年,要完善二、三类治超检测站的建设,重点推进一、二类治超检测站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把治超工作列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人员,保障治超工作经费的投入。各级交通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2.完善工作机构。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由政府牵头、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配合的治超工作运行机制。要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治超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形成治理合力,加大治理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3.落实工作责任。治超各成员单位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治超责任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国家和省、市关于治超工作的各项规定、工作部署、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
  4.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行为。要继续通过明察暗访纠正执法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整改。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治超纪律,做到“五个不准”,即: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切实做到严格、高效、公正、文明执法。
  5.强化宣传工作。治超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积极报道我市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对违法违规的超限超载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人民群众、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人员对超限超载危害性的认识和对治超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治超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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