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质监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日
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的意见
(市质监局 二○○八年一月三日)
为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的重要意义
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局。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要求的有效措施,只有抓住源头,加大区域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才能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服务手段,不断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切实把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体系
根据我市行政区域划分、企业分布等状况,全市规划设立19个质量技术监督监管站(以下简称监管站),其中,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各5个,环翠区2个,高区和经区各1个。每个监管站配备站长1名,由质监部门派出,专职工作人员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每个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确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1-2名机关干部作为协管员。
监管站接受当地政府及质监部门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监管区域内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证等综合监管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区域整治,不合格产品的检查后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的调查、核实、调解等。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监管站的指导下,协助开展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调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沟通信息以及报告假冒伪劣产品质量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