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6〕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元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智慧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诸戈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魏 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梅 宏 市财政局工会主席
      庹朝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怀福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杨亚杰 市文联副主席
      任民政 市文物处主任
      翦富贵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雷元淦 市艺术研究所所长
  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