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德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常政办函〔2007〕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大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工作力度,形成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湖南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湘政办函〔2006〕13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常德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副市长徐超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马麦秋,市工商局局长胡祖国、市工商局副局长晏丰儒,市公安局副局长鄢梅初,市监察局副局长熊连初,市商务局副局长谭晓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世理,市国安局副局长唐力军,市教育局副局长庹朝君,市财政局副局长郑维菊,市综治办副主任程志刚,市民政局纪检组长唐建军,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陈述明,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吕北回,市银监局副局长聂先明,市旅游局副局长唐智勇,市广电局副总编辑陈仕洪,常德日报社副总编辑黄修林,中国移动常德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尧、中国联通常德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小敏、中国电信常德分公司副总经理唐国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副市长徐超文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副局长晏丰儒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国安局、市银监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局、常德日报社、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中国移动常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常德分公司、中国电信常德分公司、人民银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各指定1名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