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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8〕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订了《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威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省安委会通知(鲁安办发〔2008〕3 号)要求,自1月16日至2月1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以部门、行业检查为主,采取督查、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监管职责到位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两严、七盯、四派驻”工作落实情况;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应急救援预案和器材配备情况等。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尾矿库等重点矿山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加强对地下矿山冲击地压、矿体稳定性、塌陷区的检查和监控,加大井下排水、通风、供电、提升和运输设备的检修和保养力度,严防冒顶、塌方、窒息、火灾和坠落等事故发生。督促露天采石场坚持台阶开采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塌方、滑坡和落石伤亡事故。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尾矿库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尾矿库事故隐患,保证尾矿库设施和坝区人员安全。加强对矿山企业爆破器材贮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非法、违规使用爆破器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针对部分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生产、储存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要从源头上实行严格监控,防范因雨雪天气、路况变化造成运输过程中的翻车和泄漏事故。春节期间,要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落实停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市区、开发区要安排驻厂安全监督员,实施驻厂监管,严控药物配制、混合、压药、造粒、筛选、装药等危险工序,严禁在销售旺季盲目超时、超计划或超资质生产。加强经销资质审核和管理,督促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经营。严格烟花爆竹运输手续审批,规范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杜绝超载、混装、私运等现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管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燃放安全。认真做好焰火晚会的审批和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审查燃放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燃放资质、燃放人员是否经过技术培训、燃放场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性能是否合格等,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安监局、公安局、质监局、供销社、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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