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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于2008年4月25日开始,至7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为准备动员阶段。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根据此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具体要求和部署,从以下几个环节做好准备动员阶段的工作:

  (一)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结合本区、县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

  (二)结合本区、县情况,要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定重点区域,选准重点目标,落实工作的主攻方向,确保工作的实效性。

  (三)充分利用媒体加强宣传造势,做到广而告之,扩大专项执法大检查的社会影响。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将落实此次执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材料于2008年4月底前报送市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

  第二阶段:5月6日至7月底为具体实施阶段。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把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有机的统一起来,首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和近几年发生劳动违法案件居多的重点区域的检查。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举报监督作用,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要坚持从严执法,形成威慑作用,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用人单位整改情况要一追到底,对违法情节比较恶劣的用人单位要通过媒体舆论曝光,做到力度与效果相统一。

  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将此次执法大检查的工作总结以及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做的比较好的街道(乡镇)的名单上报市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市劳动保障局将对表现突出的区、县、街道(乡镇)予以通报表彰。

  六、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8年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第一年,也是北京市举办奥运会的决胜之年。加大《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对顺利举办奥运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成立专项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和研究解决相应的问题,要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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