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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商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全市性活动。市和区县商务局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配合同级安委会组织、开展好全市性的各项活动。

  (二)区域性活动。市商务局结合商务行业的特点,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生产查隐患”活动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区县商务局要结合属地实际情况,根据市商务局和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推荐的区域性活动中有选择的开展相关活动,并可根据2008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创新、主题鲜明、效果显著的活动。

  (三)经营单位活动。由经营单位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全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有特色、覆盖面广、实际效果好的活动。各经营单位可根据《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员工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组织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到经营单位实地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通过隐患排查对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2、结合“平安奥运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或研讨活动,在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中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文化。

  3、各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奥场所周边经营单位,要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区县商务局要组织行业经营单位观摩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4、结合6月1日即将实施的《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广泛开展促销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

  5、继续在广大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员工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6、要结合商务安全执法活动,在被检查的经营单位中开展安全管理实践教育和培训,提升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7、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

  六、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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