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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则(试行)》的通知

  ※确定培训考核验收成绩的等级标准

  (三)明确新员工岗前教育培训和合格上岗的基本要求

  ※确定新员工上岗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经过考核合格

  ※确定各类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考核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四)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的方式

  ※确定本单位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和范围

  ※确定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方式和基本要求

  ※确定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经营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应建立包括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规范全体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和经营过程中安全责任的规定制度。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一)建立责任制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健全安全责任制是保证经营单位和所有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

  ※健全安全责任制要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覆盖单位所有人员和岗位,实现安全管理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明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程序

  ※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方法和责任分工

  ※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管理机制

  (三)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本素质要求

  ※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主管负责人和副职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职能部门及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特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普通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明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责任追究的规定

  ※对本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级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分类、分级

  ※确定根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对责任人的追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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