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应守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业态、经营环境和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时,应注意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与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二是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三是要密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使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四是要全面包含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全体员工和全部过程,不留死角和漏洞;五是要根据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并保持其健全和有效,适应新形势和发展的需要。
要求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近年来我市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总结归纳出了经营单位应建立的十项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每项基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又可能包括多个具体制度和规章及办法,例如: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具体制度;重点部位(设备)管理制度要包括本单位所有列入重点管理的场所、岗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具体规定。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十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同时,还应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消防、质监等专业法规的要求,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充实、完善企业的各种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推动经营单位全面质量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建设。
为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建设,明确统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的标准和内容,便于行业监管检查和督促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对经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十项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素,提出如下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经营单位按照法规要求,应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是规范本级和所属单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和要素:
(一)明确召开会议的主要目的和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方法
※安全生产例会是定期研究分析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措施
※安全生产例会的基本要求是定期认真研究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检查解决问题的进度及效果,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