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分工: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协调配合。
(二)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工作机制,对申请低保的人员严格实行所在村(居)委会调查评议、镇(街道)审核、区社会事业局审批的三级工作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坚持按月审批复核制度,随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终止低保待遇,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水平有升有降”;科学核算家庭收入和人均补差,对低保对象采取“实际补差”的办法,逐户确定家庭年或月人均收入,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保障线为标准,差多少补多少;严格公示制度,做到政策、人员、标准、补助“四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按时足额落实保障金,将城乡低保所需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通过银行按月发放至低保对象手中。
2.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改造升级10个镇中心卫生院、40个村级卫生室,两年内将全市乡村医生轮训一遍
1.目标任务:投入600万元,改造10个镇中心卫生院,每个镇中心卫生院改造或新建4个村级卫生室;2008至2009年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全面轮训。
2.进度安排:2月底前确定升级改造的卫生院和卫生室名单,3月份动工改造,6月底之前全部完工,8月底之前完成验收,并根据市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拨付市级建设资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乡村医生进行全面轮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培训工作;市卫生局定期检查督导,确保培训质量。
3.责任分工: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建设资金;市人事局配合做好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区政府负责落实配套资金。
四、 实施政府补贴支持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三类产品给予补贴
1.进度安排:1月份完成各市区、开发区销售网点的审核、认定和备案,做好“家电下乡”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2月份督促各销售网点加大对相应产品的采购力度,确保满足市场需求;3月份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4月份抓好典型经验的推广,督促各经销网点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管理;5月份强化对销售网点经营情况、信息登录情况的指导和监督;6月份完成补贴资金的兑现工作,对“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