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五一放假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08年5月1日-3日(星期四至星期六)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准备充足的值守应急力量,遇有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
除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外,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4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的要求(报送单位范围为《通知》确定范围),于每日15时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送情况(联系电话:86056171 86056217,传真:869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