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2、切实落实农民工医疗保障待遇。农民工进城进入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统一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进城灵活就业的,应参加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全家进城务工生活的,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离土不离乡农民工,也可在当地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逐步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确保参保农民工医疗待遇。搞好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将居住在农村的人口全部纳入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同时,注意做好农民工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衔接。

  3、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农民工由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也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失业保险。要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力争试点期内在单位就业的农民工参保率达到50%。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搞好《失业证》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失业者发放生活补助或失业保险金。

  4、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要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原则,尽快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妥善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的问题。

  5、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办(2006)29号文件要求,争取2007年制定出具体方案,方案要在模式设计、保障方式、保障标准和支付办法等方面做到切实可行。

  6、探索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做好方案论证,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就业处、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伤保险处等单位搞好落实。

  四、工作步骤

  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从2006年8月开始,2008年12月底结束。大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申报准备阶段。制定我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施办法,上报劳动保障部。同时,起草制定相关配套文件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会议,部署试点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同时,举办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班,培训工作骨干。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工作。重点搞好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要求强烈的试点项目,力争取得成效。

  第四阶段:经验总结阶段。全面分析总结试点工作情况,调整、充实相关政策,巩固试点成果,力争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和就业管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呈报劳动保障部,并做好验收配合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