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服务领域。继续坚持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免费培训教育制度,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治常见妇科病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制度以及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制度。实施“三大工程”,即:稳步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指导群众选择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全面启动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倡导科学婚检,建立社会宣传、婚前孕前教育和婚前孕前保健为主,孕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为辅的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大力开展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组建优质服务小组,常年深入乡村开展“生殖健康村村行”服务活动。关注男性生殖健康,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提高服务水平。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的要求,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建好“常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页”,加强WIS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力争“十一五”期末,全市所有区县(市)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进入省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行列,半数区县(市)跻身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行列。
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救助政策。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救助政策。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确保每名对象足额享受扶助。依法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其父母奖励制度。按照《常德市农村独生子女特困家庭救助办法》规定,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并通过向社会募捐设立救助基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予以救助。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
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在制定惠民政策时,要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优先优惠。教育部门对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在报考本市范围内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优先提供奖励或救助,对就读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特困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可由学校免除学费;卫生部门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报销医药费时,在同等条件下提高5%的报销比例;民政部门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行重点救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计生“三无”(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无住房)家庭中的子女高中阶段就学,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城区(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的城镇计生低保家庭、城乡计生“三无”家庭的子女经过统招考取国家高等院校的按专科2000元、本科3000元的标准予以助学,其它区县(市)参照执行。农村计生“三无”家庭中的无房、危房户可申请“爱心房”救助。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时,给独生子女及农村双女户家庭子女在总分中加1分(百分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土资源部门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建房时,减免5%的收费;房产部门在计生特困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求租廉租房时予以优先,并减免10%的规费;农村办、水利、爱卫等部门,在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方面,优先计划生育家庭,并给予10-20%左右的优惠;扶贫、农业、科技等部门在扶贫救济、新技术推广、承担科技项目、科技示范户建设等方面,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妇联、团委、工会在开展“春蕾计划”、“妇女培训和再就业”等活动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劳动部门在技能培训、就业安排等方面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对象,在非工种限制条件下,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招(聘)用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