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常发〔2007〕10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以下简称“省委《决定》”),加快实现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步伐,现就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全市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共少生了250多万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进入新的时期,我市人口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和低生育水平反弹的现实风险,将迎来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高峰。今后几年,受生育政策与全省并轨和人口增长惯性的影响,我市每年净增人口将由“十五”期间的年均1.8万人逐渐增加到“十一五”期末的2.4万人左右;群众的传统生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非常艰巨;出生缺陷发生率呈现上升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强劲,人口老龄化问题也日渐显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缺乏有效手段;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存在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情绪;部分政治、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兼容不够,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造成新的挑战和冲击。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人口数量既是衡量经济发展的总分母,又是估量社会问题的总乘数,出生人口素质是未来发展的总起点,人口结构关系社会结构的总平衡,人口决策是经济社会规划决策的总约束。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工业强市、文化名城、和谐常德”的基础工程。
二、新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决定》精神,按照“夯实基层基础,创新工作特色”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常德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