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8〕2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威海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政府确定,今年继续在威海市区(以下简称市区)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确保我市顺利通过中央文明委的考核验收。为此,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中心城区,城区近郊镇、村,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镇、村。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管理制度、机制、手段创新,建立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2.进一步加快旧城区、城中村改造步伐,实现小区物业管理的全覆盖。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城市安全保障设施、服务设施、道路建设和改造,逐步扩大管道供气和集中供热覆盖面。
4.扎实开展镇村环境整治,逐步扩大村庄整治范围,继续深入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
二、整治内容
(一)旧城区改造整治。一是搞好旧住宅小区的改造整治。拆除旧居住区内的违章搭建物和有碍观瞻的临时性建筑,整修粉刷建筑物立面,清理乱堆乱放现象,规范各类管线,改造配套污水管网等。到2008年底,完成梦海、光明、花园、塔山、新威、杏花村6个小区的局部整治。二是实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范围。到2008年底,市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二)城中村改造。一是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环翠区完成戚谷疃、古陌村、南竹岛村、戚家庄、合庆村、前锋西村等6个村、3827户、44.85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高区完成东涝台村、西钦村、仁柳庄、东河北村、戚家钦村、田村、黄家夼等7个村、4009户、39.58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经区完成沟北村、海埠村、宋家洼村、杨家台村、西曲埠村、福里村、大天东村、小天东村等8个村、4198户、41.15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二是搞好城中村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对正在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区域,要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对尚未实施改造的村庄,要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实现垃圾统管统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