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创新校长和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大力推行校长聘任制、负责制,逐步实行职级制,依法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教师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尽快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营造能者上、庸者下、人员能进能出的人才竞争环境。积极搞活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切实保证优教优酬、能者多得。
23.加强师德建设,培养教师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情感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正行风、树师德”活动,加大师德考核和评议力度,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育全体教师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方面以身作则,真正做到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对违犯教师从教行为规范,从事有偿家教,师德考核不合格的,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取消荣誉称号,教师职务降职聘用;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全员培训机制,完善教师岗位成长机制和专业发展激励机制,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人才培养。开展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继续提高教师学历水平。争取5年内,全市40周岁以下的小学专任教师基本达到专科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基本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高中专任教师中取得硕士学位的占5%以上。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投入。市政府自2008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100万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职业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八、切实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25.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努力提高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并确保逐年增长。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逐步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到2009年,农村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至350元(含免杂费资金每生每年210元,预算内公用经费每生每年140元),农村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提高至550元(含免杂费资金每生每年300元,预算内公用经费每生每年250元)。自2008年春季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继续发放班车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提高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自2008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万元,各市区、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等,并做到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