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威政发〔2008〕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
《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素质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1.推进素质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义务教育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实施素质教育,党的十七大将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列为重要战略任务,对推进素质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着力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实现我市争当全省“三个发展”排头兵的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突出素质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主题地位。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本质和主题。全体教育工作者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这个主题,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做素质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大力推动者、坚定实践者。
二、明确推进素质教育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3.总体目标。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建立起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
4.总体要求。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改革总揽全局,以创新为突破口,积极解决制约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问题,着力构建德育为先的育人体系,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