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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常德市第四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五、表彰奖励
  市委、市政府于明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召开常德市第四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受表彰的职工、农民和机关工作人员由市人民政府分别授予“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常德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常德市第四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筹备委员会,负责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审查与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委会由常务副市长陈文浩任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宋冬春、市人大副主任刘克云、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运华任副主任,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工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办、市经委、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刘志成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评选表彰要求有序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二)各级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市第四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阶段的舆论宣传,组织好表彰大会的宣传报道,开辟专栏宣传被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优秀事迹。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在我市形成学习劳模,崇尚劳模和弘扬劳模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评选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所需办公经费由市、县财政负责,表彰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附件: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00七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常德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

名额

其   中

备 注

职工

劳模

先进

工作者

农民

劳模

区县(市)小计

70

47

9

14

武陵区

6

4

1

1

鼎城区

9

6

1

2

津市市

6

4

1

1

汉寿县

9

6

1

2

桃源县

9

6

1

2

临澧县

6

4

1

1

澧 县

9

6

1

2

安乡县

7

5

1

1

石门县

9

6

1

2

市直小计

30

17

11

2

德山开发区

1

1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1

1

西湖管理区

2

1

1

西洞庭管理区

2

1

1

市 经 委

15

15

推荐范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企业及独立的部、省属驻常企业。

市商务局

2

2

推荐范围:市属商业企业、外资企业。

市直工委

7

7

推荐范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其中教育、卫生各1个名额)。

合  计

100

64

2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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