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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现就做好“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今年,随着“五一”假日时间的调整,人民群众的出行将发生变化,道路客运量将较往常大幅增加,预防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保障节日期间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有关部门、镇(乡)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各项安全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杜绝重大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通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五一”期间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畅通,全力维护奥运火炬传递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严格落实农用车载人上路九条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要禁止农用车载人上路。有关部门、镇(乡)要严格按照卫政办发[2007]173号文件,继续加大农用车载人上路的查处力度,凡是农用车载人上路的,一经发现对驾驶人一律依法拘留,车辆一律扣留,并进行罚款处理,确保农用车营运拉客和载人上路交通违法行为为零。二要尽快启动第二批农村公交客运。市交通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市场化经营”的原则,督促有关企业尽快启动第二批农村公交客运,投入运行车辆98辆,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92条,形成覆盖全市35个镇(乡)、350个行政村、18万农村人口的农村公交客运网络,有效解决山区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三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五一”节期间,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国、省道、重点景区的旅游线路,设立执勤检查点,要确保路面有足够警力上路执勤。要对7座以上客车做到逢车必查,严厉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坚决进行卸客转运。要落实联勤措施,最大限度使用装备,加大警车巡逻密度,依法查处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四要全面开展交通隐患排查。交通、旅游、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有组织的开展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对辖区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督促企业迅速整改。要组织对辖区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危险路段、国、省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路面损坏、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残缺危及行车安全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落实禁止水上非法运输十二条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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