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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设的意见

  (五)严格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熟悉情况,熟练掌握值班设备的操作,保证政令、信息畅通。
  四、实行森林火险等级响应
  根据我市实际,每年11月至翌年4月为全市森林防火期,每年2月至4月为森林防火戒严期,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为防火重点时段。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根据需要,可以确定本辖区提前进入或推迟结束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将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5级,其中:一级火险不燃烧,没有危险;二级火险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三级火险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四级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五级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对三级以上火险等级,分别启动以下预防措施:
  (一)三级火险等级
  1.禁止野外用火,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在重点林区进出口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示意能够发生火情,提醒注意防火。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到林区进行巡查;各有林单位要组织人员不间断瞭望、巡逻;各类扑火专业、兼职队伍要做好扑火物资准备,加强通讯联络,确保接到命令后迅速集合出发。
  (二)四级火险等级
  1.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山林,严禁野外用火,严禁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机械,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2.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印发、张贴禁火令,在重点林区、重点地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新闻媒体要播发森林防火警示语,提醒市民提高警惕,注意防范。
  3.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未来12小时气象情况。
  4.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要在岗值班,组织力量加大林区巡逻检查密度;各有林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外出,要亲自到辖区检查防火,瞭望员要保证不间断地瞭望;镇级包村、包有林单位人员要到现场检查蹲守。
  5.专业护林队伍要集中食宿,随时待命;扑火应急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检查和准备好扑火器具,进入备战状态,确保快速集结、快速出击。
  (三)五级火险等级
  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密切关注火情动态,做好启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市、市区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及其办公室主任要在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分赴所包市区、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单位,指导开展火灾预防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巡回检查;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要对重点林区和墓区、坟场等重点部位实行死看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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