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适当安排经费,精心设计,打造精品,并顾全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大局,实施拆墙透绿,与道路绿化一起形成具有纵深层次的行道绿化景观带,积极争创园林式单位。两年内新创园林式单位25个,至2007年全市园林式单位比例不低于60%。不同居民区和单位庭院要根据各自情况,充分利用楼道、楼顶、阳台以及区(院)内一切空间,建绿、造绿、添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等的立体绿化,进一步消除“绿化死角”。
3.苗圃建设。全市园林绿化专业单位要把苗圃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增加投入,提高品质,搞好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实现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不低于城市建城区面积的2%,在大型菊花展览等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4.城市全民义务植树。要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实施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重点在城市两区的近郊生态林和环城绿化通道开展植树活动,要求每个适龄公民按照规定的标准,履行植树义务,并积极组织开展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发动广大市民共建美好家园,增强爱绿、护绿意识。
5.园林建设。严格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重点抓好和平公园扩建、雨湖公园改造、菊花塘公园续建等项目,深度开发白石公园、湖湘公园等新建综合性公园,突出植物造景,合理配置植物,增加公园绿化面积,达到或超过不低于总面积70%的标准。城市广场建设要以植物造景为主要手段,乔灌草搭配,增加广场背景树数量,增添广场绿量,绿地率达到60%以上,利用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画龙点睛,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四)生态环境优化工程
1.防护绿地建设。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加快我市防护绿地建设,重点在城市周边、城市功能分区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完成城乡结合部绿化建设及改造。如:107国道砂子岭广场至涟水大桥、320国道砂子岭广场至伍家花园、上瑞高速公路连接线(富洲路段)、长潭高速公路连接线、板摄路口至电化广场等路段的防护绿带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优良环境。
2.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弃物的综合防治,全面改善我市城乡环境质量。水环境治理突出抓好湘江镉污染废水整治、竹埠港和吴家巷工业区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加快河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大气环境治理重点是完善烟控区,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抓好电厂、湘钢、湖铁等重点污染源的脱硫除尘污染防治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二次扬尘,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主要抓好双马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保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或超过60%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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