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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2008年服务业产业链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积极发展中介服务业等。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咨询服务业,大力推广代理、经纪、拍卖服务业,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的商务服务体系,为企业经营、居民消费提供有效服务。以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大力发展医疗、家政、养老等社区服务业。围绕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互动融合,推动一、二产业和传统服务业的提档升级,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明确责任落实。依托滨州服务业信息网、服务业动态等载体,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合作联系,加大对服务业产业链延伸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特别是搞好服务业优惠政策、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先进典型、成功作法等的宣传,营造齐心协力促进产业链条延伸的良好氛围。以落实服务业重点城区、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市级领导、县(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工指导责任制为重点,对纳入产业链条延伸的重点项目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人,明确实施期限和阶段性任务目标,并进行细化分解,强化工作督促,加强跟进协调,搞好管理服务,促使协议变合同、合同变开工、开工快建设、建设早运营。
  (二)强化政策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认真抓好国发〔2007〕7号、鲁发〔2006〕14号、鲁政发〔2007〕66号、鲁政办发〔2007〕93号、鲁政办发〔2007〕98号以及滨发〔2006〕14号、滨政发〔2007〕46号、滨政办发〔2007〕43号等政策规定的落实;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政策深化、细化和延伸,最大限度打破制约服务业发展的各类障碍,尽快形成政策洼地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全面优化和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环境。尽快研究制定《滨州市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滨州市服务业企业考核办法》,加强考核、评比和表彰,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纳入“三大载体”建设和服务业产业链延伸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各类扶持资金投向重点的前提下,由市服务业办会同财政部门,优先申报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外力支撑,增强资金投入。把握上级服务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引导资金扶持重点,做好产业链优势项目的筛选提报、提档升级,最大限度地纳入国家和省政策倾斜、资金扶持范围。策划、包装一批重点项目,积极参加滨州(香港)投资项目招商推介会、鲁台经贸洽谈会等活动,大力度宣传推介,广范围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市外资金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和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服务业项目。以年度银企合作洽谈会为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服务业项目,加大金融资金投入强度,建立健全高效率、多层次的服务业投融资体系,切实扩大投融资领域,破解资金制约难题。
  (四)推进“四大战役”,加快项目建设。全力组织实施“春、夏、秋、冬”四大战役,通过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推进服务业产业链延伸,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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