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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开展网络视频招聘。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要在各高校设置的就业服务工作站配置视频设备,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视频招聘,每季度组织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一次“高校毕业生网络视频联合招聘周”活动。
  通过各项服务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资源供给有效对接,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服务。
  四、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改善创业环境,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免费创业培训人员范围,对创业成功的,再提供一次IYB(改善你的企业)或EYB(扩大你的企业)免费创业培训,促进创业者扩大企业规模,带动更多人就业。建立创业项目奖制度。面向全社会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建立能够满足高校毕业生创业需求、投资小见效快的创业项目库,供创业人员选择。对创业成功率高、拉动就业明显的项目给予2-10万元奖励。
  完善小额贷款政策。对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5万元的小额贷款支持;对创业成功后,还款及时、信誉度高、经营好的创业者,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给予年度10万元的循环贷款支持。
  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对创业成功人员,根据其带动就业的成效,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搞好创业服务。组建由专家和创业成功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志愿团,为创业人员提供工商管理、财税管理、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等政策和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素质就业
  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119号)的精神,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依托,搭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平台,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就业。就业见习基地今年发展到150家,年见习能力达到1.5万人,见习就业率不低于80%。对安排到见习基地见习的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见习补贴。
  实施毕业生双证工程。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职业院校扩大到普通高校,使高校毕业生在获得相应理论知识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鼓励各级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对毕业学年的高校学生,开展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的培训鉴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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