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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的通知

  是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杜绝违规登记行为。

  (二)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三)土地登记机关依法统一办理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依法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否一致。

  (四)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土地登记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有无减少必经程序的做法。

  (五)土地登记资料齐全完整情况

  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土地登记证书使用及表格填写情况

  土地证书是否为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发行的土地证书;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漏项,不同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七)有关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八)有关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九)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有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等。

  (十)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开展及窗口办公情况

  (十一)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通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自查整改和省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自查整改工作。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

  制定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下发通知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做好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进行部署和指导。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中、下旬)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在县(市、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内检查,将全市检查情况报告及汇总的《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报省厅。

  (三)重点抽查阶段(6月上旬)

  在各市总结上报的基础上,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6月中旬)

  省厅对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报部。

  五、加强宣传

  各地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意义、目的及土地登记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的剖析,通过正面典型事例引导和推动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处理典型违法事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

  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及印章:
单位土地登记人员情况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及赔偿情况
土地登记在岗人员总数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中持证上岗人数检查宗地数不规范宗地数其中不规范土地登记的具体情况(宗地数)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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