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杜绝违规登记行为。
(二)依法确权登记情况
是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三)土地登记机关依法统一办理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机关是否依法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类土地登记是否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与土地使用权登记机关是否一致。
(四)土地登记按程序办理情况
土地登记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有无减少必经程序的做法。
(五)土地登记资料齐全完整情况
土地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土地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土地登记证书使用及表格填写情况
土地证书是否为国土资源部统一印制发行的土地证书;土地登记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有无漏项,不同表格相同内容填写是否一致。
(七)有关通过土地抵押登记进行金融欺诈的案例
(八)有关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情况
(九)土地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情况
有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目标责任制等。
(十)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开展及窗口办公情况
(十一)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通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自查整改和省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抓好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自查整改工作。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上旬)
制定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检查方案,下发通知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做好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准备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进行部署和指导。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中、下旬)
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方案,严格按照土地登记有关要求,逐项开展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并填写《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在县(市、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市内检查,将全市检查情况报告及汇总的《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报省厅。
(三)重点抽查阶段(6月上旬)
在各市总结上报的基础上,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总结阶段(6月中旬)
省厅对全省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报部。
五、加强宣传
各地在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的意义、目的及土地登记规范化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正反两面典型案例的剖析,通过正面典型事例引导和推动土地登记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处理典型违法事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表
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及印章:
单位 | 土地登记人员情况 | 土地登记规范化检查情况 | 土地登记引发行政诉讼及赔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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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在岗人员总数 | 土地登记在岗人员中持证上岗人数 | 检查宗地数 | 不规范宗地数 | 其中不规范土地登记的具体情况(宗地数) | 已纠正不规范登记宗地数 |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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