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综合考评,赣县、于都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义县、安远县、南康市、龙南县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进程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在更高起点上践行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进一步改善民生,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