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发[2008]7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7日
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皖发[200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在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结合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目标要求
开展全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1、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自觉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贯彻执行制度的意识。
2、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3、提高制度的落实效果。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具体保障措施,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4、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任务和要求在各部门各单位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