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增强大局意识和监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成效。要坚持在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2.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与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责任,年终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评分依据。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按《责任书》的要求,针对工程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资金、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完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月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从项目立项的次月开始,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建设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报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市纪委执法监察一室)备案。
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监察氛围。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以“廉政、高效、优质”为主题,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新闻媒体、信息、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典型腐败案件分析会、报告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开展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
4.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项目派驻监察。市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选取部分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实行派驻,全程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廉政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努力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技术、人员等方面,给予派驻监察组大力支持。被派驻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为派驻监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派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0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项目表
2.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备案表
3.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