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 容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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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完善应急
管理组织
体系建设
| 1、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 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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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都要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 市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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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乡镇(街道)要明确或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社区和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 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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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 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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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全面完成
应急预案
体系建设
| 5、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村)应急预案编制
| 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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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全面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预案编制
| 市教育局、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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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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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订全市抗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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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
| 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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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建立健全
应急管理
工作机制
| 10、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 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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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 市应急办、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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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形势分析
| 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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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深入开展
应急知识
宣传培训
| 13、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
|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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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
| 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马鞍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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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邀请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讲座,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印发《公众应急避险手册》
|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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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
| 市教育局、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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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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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的经常性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 市应急办、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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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扎实抓好
应急预案
演练工作
| 19、举办全市性应急预案综合演练
| 市应急办、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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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县区政府、市各专项指挥机构及高危行业企业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以上的预案演练
|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高危行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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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组织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相应的预案演练
|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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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切实加强
应急队伍
建 设
| 22、筹建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
| 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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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加强公安、消防、武警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
|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武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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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卫生、危化品处置、矿山救护、森林消防、环境污染监测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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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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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 团市委、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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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 26、开展全市应急避险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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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开展全市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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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开展全市危化物品储运和使用情况调查,建立危化物品动态管理数据库
|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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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开展全市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调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整合和调用制度。
| 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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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 市应急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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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积极推进市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 市应急办、市信息产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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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争取进入省应急管理示范点行列
| 市应急办、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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