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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莱政办发〔200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强化管理,规范运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市行政服务中心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载体,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作为市政府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全面展示和充分体现政府新形象的服务窗口,要求从事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的工作人员素质要高、对政策业务要熟、为群众服务态度要优,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入,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需要。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服务质量不仅直接代表了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也代表了市政府的形象。各窗口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好“中心”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共同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和调整
  各窗口单位要严格按照《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真正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优的同志选派到窗口工作。要坚决杜绝将非在编人员、非业务工作人员、自由散漫不服从管理等工作人员派遣到窗口。“中心”对各窗口单位选派的人员要认真审核,把好入口关。在窗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提出调整意见时,窗口单位应及时更换并视情况予以处理,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的质量。要切实保证窗口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原则上要在窗口工作两年,工作期满需要调整的,窗口单位要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予以轮换,严禁随意更换调整窗口工作人员。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各窗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窗口工作,积极发挥管理优势,制定完善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健全AB角制度,确保窗口工作不缺位。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法制教育,强化监督,坚决杜绝各种“吃、拿、卡、要”和“三乱”行为。要坚持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各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心”要制定完善值班厅长制度、值日巡查制度,逐步实现窗口工作人员的自我管理。继续实施“中心”领导联系大厅制度,加强“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与窗口工作人员的双向互动交流。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努力实现管理的无缝隙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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