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赣州市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赣州市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境保护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实现经济增长和污染降低的双赢,依靠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生态文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建立长效机制,以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赣州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08年我市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强化节能减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以内,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启动县(市)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建立健全主要河流过境断面水质监测考评机制,实行水资源治理辖区负责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设一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碰硬、能积极妥善应对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环保队伍。
为完成2008年的环保工作,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抓好“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宏伟工程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暨七大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精神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07]33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等七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7]83号)精神,以扎实推进绿色生态赣州建设为重点,抓好“十大工程”和“七大专项行动”,切实做到绿色生态“五个零排放”,即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水零排放、章江贡江干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工业园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中心城区不达标污水零排放、城市中心区有毒有害气体零排放,达到生态建设“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建设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