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的录用工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6]22号)文件要求和2007年各地上报计划的情况,现将2008年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培养计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2008年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培养计划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8年赣州市订单式临床医学大专生培养计划

县(市、区)

2008年计划数(人)

章贡区

8

赣县

8

上犹县

4

崇义县

6

南康市

9

大余县

4

信丰县

8

龙南县

2

全南县

4

定南县

3

安远县

5

寻乌县

4

于都县

6

兴国县

8

瑞金市

3

会昌县

4

石城县

4

宁都县

8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

合计

1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