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收费。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答复。对于单项申请,各行政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白山市×××局(单位)信息申请答复单》(见附件6),属于公开范围的,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不予公开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难以确定是否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以公开。
(二)不予公开程序
1.本机关审核对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需经本机关审核后上报保密主管部门;涉及国家秘密的,需按有关规定设定密级。
2.主管部门审核。保密主管部门对部门审核上报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进行审核确认。
3.报备。经审定后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由部门及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五、监督和保障
(一)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机关或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举报。对举报调查核实的,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2.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3.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4.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5.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6.违反
《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二)实行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