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实施“三江四行业”综合整治
深入开展闽江、敖江、龙江等“三江流域”和纺织印染、石板材、建筑陶瓷、畜禽养殖等“四个行业”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进一步完善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及相关整治措施,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拉动指标,全面推进“三江四行业”减排治理工程建设。
各有关县(市)要加快推进长乐24家印染企业、福抗药业、雄丰纸业、闽兴编织、百事可乐有限公司等污染企业废水治理工程。市经委、市环保局要加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力度,指导相关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督促福抗药业、东南电化、耀隆化工等企业加快搬迁改造进度。(详见附件3)
(三)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2008年二氧化硫减排重点区域为福清、长乐、闽清、罗源等四(县)市,重点行业为电力、钢铁、建陶、玻璃等四大行业。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华能福州电厂1-4#机组烟气脱硫、长乐鑫海冶金、罗源亿鑫钢铁烧结机头烟气脱硫、福耀玻璃窑炉烟气脱硫、闽清20家建陶企业群烟气脱硫等二氧化硫减排重点项目按期完成。(详见附件5、6)
(四)加快产业结构布局和能源改造步伐。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关停造纸、机砖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并停止向该类企业供电、供水。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禁煤区”各项工作,引导企业使用清洁能源。(详见附件4、7)
(五)加快污染治理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污染治理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确保已建成治污设施运行稳定性和减排效果。重点抓好污染物排放大户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国控企业、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设施都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实现与省、市环保局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5、6)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奖惩考核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减排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政府应每月向市总量办通报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同时,在今年的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环保部分加大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的权重,对未能按期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的,将直接扣减绩效考评环保指标50%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