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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42号 2008年3月6日)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宁夏电力公司、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宁夏发电集团公司、长宁天然气公司:
  鄂尔多斯盆地是本世纪我国最重要的能源开发基地,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和可再生等一次能源开发,统筹规划电力、煤化工和焦化等加工转化,统筹规划交通运输、电力输送和运输管道建设,统筹规划水资源利用和取水节水工程,统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统筹制定能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又好又快建设新型能源化工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正式启动编制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鄂尔多斯盆地西缘,是鄂尔多斯盆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整个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现就做好我区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研究内容
  (一)规划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可再生能源、煤化工(含焦化)、交通运输、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9个领域。
  (二)规划区域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鄂尔多斯盆地包括石嘴山、银川、吴忠、固原和中卫市。
  (三)规划期。
  规划以2007年为基准年。资源量采用2006年数据,生产、建设和消费量采用2007年统计数据,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2015年和2020年,对2030年作远景展望。
  二、规划编制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曹志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进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建功 自治区宁东办副主任
  成 员:杨宏岳 自治区宁东办副主任
      许 宁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玉民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煤炭工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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