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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2008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4.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强“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推行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整合乡镇、办事处消防资源,完善乡镇、办事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
  二、强化火灾事故防控手段,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5.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适时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省政府、省公安厅“双九条”、“硬七条”和公安部消防局“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澄清火灾隐患总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尤其是对省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9月底以前全部整改销案。
  6.突出抓好奥运消防安保工作。深入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奥运消防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奥运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7.积极推广消防技术防范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广使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技术防范设施。积极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纳入监控网络。
  8.改进消防行政管理。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等消防勤务制度。建立消防安全便民服务专线和网上平台,受理火灾隐患和执法监督举报,提供消防安全法律和技术服务。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即办快结制度,提升执法效率。实施阳光执法,实行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9.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区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5%。公安合同制消防队、消防文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6-8%。
  10.加快消防队站和供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年内建成金明区、鼓楼区2个消防站,完成汴西新区战勤保障中队征地工作。市区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各县新增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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