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鹤壁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08〕 4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 4月 23日至 7月 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
一、活动主题及工作目标
以“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县(区)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和其他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鹤壁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安委〔 2008〕 4号)确定的 17个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
(二)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 2008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利用好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机和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发放安全生产资料、播放安全生产电影和电视节目、开展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等,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