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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县市区的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县市区的通报
(滁政〔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凤阳县人民政府、全椒县人民政府、来安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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