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县市区的通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县市区的通报
(滁政〔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的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凤阳县人民政府、全椒县人民政府、来安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