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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苏府〔2008〕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2.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书

责任单位

定量指标

定性指标

自定指标

责任人

计划生育率   (%)

财政人均人口计生事务支出(元)

出生人口    性别比

户籍

非户籍

户籍

非户籍

户籍

非户籍

张家港市

99

85

22

18

保持  正常

偏离值下降20%

1.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五市及吴中、相城区独立设置流动人口管理站;各市、区增加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编制。        3.各市、区建立1-2家公益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基地。      4.全面完成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政府实事工程三年目标。

建立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王翔

常熟市

22

18

全面实施0~3岁科学育儿工作。

王建康

太仓市

22

18

推进国家生殖健康科技产业(太仓)基地前期建设,启动3个中心镇“世代服务”改造建设。

谢鸣

昆山市

22

22

完成苏州市“世代服务”机构达标建设任务。

管爱国

吴江市

22

22

信息网络延伸至村、社区全面完成。

徐明

吴中区

22

16

实施村级计生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

俞杏楠

相城区

22

16

中心镇“世代服务”品牌工程建设全面完成。

曹后灵

平江区

5.5

3.5

探索建立平江新城联合执法管理新机制。

蔡丽新

沧浪区

5.5

3.5

让“生育关怀”政府实事项目惠及更多计生家庭。

路军

金阊区

5.5

3.5

完成彩香街道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站建设。

姚林荣

苏州工业园区

22

18

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

马明龙

苏州高新区

22

18

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

王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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