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通知
(苏府〔2008〕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努力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2.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书
责任单位
| 定量指标
| 定性指标
| 自定指标
| 责任人
|
计划生育率 (%)
| 财政人均人口计生事务支出(元)
| 出生人口 性别比
|
户籍
| 非户籍
| 户籍
| 非户籍
| 户籍
| 非户籍
|
张家港市
| 99
| 85
| 22
| 18
| 保持 正常
| 偏离值下降20%
| 1.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2.五市及吴中、相城区独立设置流动人口管理站;各市、区增加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编制。 3.各市、区建立1-2家公益性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基地。 4.全面完成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政府实事工程三年目标。
| 建立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
| 王翔
|
常熟市
| 22
| 18
| 全面实施0~3岁科学育儿工作。
| 王建康
|
太仓市
| 22
| 18
| 推进国家生殖健康科技产业(太仓)基地前期建设,启动3个中心镇“世代服务”改造建设。
| 谢鸣
|
昆山市
| 22
| 22
| 完成苏州市“世代服务”机构达标建设任务。
| 管爱国
|
吴江市
| 22
| 22
| 信息网络延伸至村、社区全面完成。
| 徐明
|
吴中区
| 22
| 16
| 实施村级计生公共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
| 俞杏楠
|
相城区
| 22
| 16
| 中心镇“世代服务”品牌工程建设全面完成。
| 曹后灵
|
平江区
| 5.5
| 3.5
| 探索建立平江新城联合执法管理新机制。
| 蔡丽新
|
沧浪区
| 5.5
| 3.5
| 让“生育关怀”政府实事项目惠及更多计生家庭。
| 路军
|
金阊区
| 5.5
| 3.5
| 完成彩香街道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站建设。
| 姚林荣
|
苏州工业园区
| 22
| 18
| 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
| 马明龙
|
苏州高新区
| 22
| 18
| 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标准。
| 王跃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