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宣城市委、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百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社会各界测评
  主要通过向考评代表、本部门人员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的方式进行。
  (1)考评代表主要包括市效能建设监督员、政风评议员,市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市党政监督部门代表,部分基层群众和机关干部代表,国资、合资、独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居民、服务对象代表等。
  (2)本部门人员主要包括参评科长所在单位的领导、中层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等。
  3、分类排序
  将100名科长按其职能分为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两大类,分别计分排序,评出名次。
  七、统计汇总和计分方法
  综合统分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负责,市考评办组织效能建设监督员等若干人负责统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督查考评分占15%,问卷调查分占85%,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
  考评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科长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
  (1)本人在考评中,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
  (2)本人一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3)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中央、省部级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一经查实,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考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经查实的;
  (5)问卷调查中不满意率达50%以上的。
  八、时间安排
  每年考评工作从4月份启动至12月份结束。4月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对考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参评科室;8至11月组织检查考评和社会测评;12月进行统计汇总。
  九、考评结果运用
  (一)依据考评最终结果,按照分类排序原则和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规定,经市考评百名科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类排在前6名的、综合管理类排在前4名的科长为优秀科长(含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表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类排在后3名的、综合管理类排在后2名的科长为不满意科长(含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全市予以通报。
  (二)凡评为不满意科长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视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并报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三)凡有1名科长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对该单位分管该科室的领导诫勉教育1次;对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