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严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若确需调整具体价格水平,要坚持从紧政策,合理安排,科学测算,精心组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加政府定调价的民主性和透明度,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认真把握好出台时机,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尽可能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冲击。
(四)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测。进一步加大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价格监测水平,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对价格总水平影响较大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动态行情。近期要高度关注粮油、猪肉、蔬菜、禽蛋、水产品、豆制品等主副食品价格变动走势,在市区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实行高密度的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实情、分析原因,为上级调控决策服务。
(五)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今年要着重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努力破解“上学贵、看病贵、住房贵”难题。继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认真贯彻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办法,做好择校生“三限”落实工作,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继续强化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特别要加强社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管理,并将目前苏州市区社区药品价格改革逐步向各市镇级卫生院的门诊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所推广。通过增加农村医疗卫生项目的财政支出,降低农村药品价格,构筑农村医疗保健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平台,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廉租房、定销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管理,确保中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实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改进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管理,努力遏制普通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
二是继续抓好清费治乱减负工作。依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新版),以减轻企业、农民和个私经营户负担为重点,继续整顿和规范涉企、涉及个私经济和涉农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长效管理和年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行业分会督促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强化内部价格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价格信用单位”活动。价格部门要加大对商家、企业的服务指导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科学合理定价,使各类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诚信经营的益处,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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