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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燃气供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屈战全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志国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副局长
  于洪涛 市安监局局长

  林万山 市消防局局长

  姜永涛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
  蒋艳新 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支队长
  马春海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董贵发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公用事业科科长
  胡家瑜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安全科科长
  彭增平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张 一 市消防局防火处处长

  韩仕儒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市燃气供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张志国同志兼任。
  (二)做好自查自改(4月26日至5月5日)

  各燃气从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企业的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的对策和措施,并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增加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意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一查思想,主要是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主要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分析制度、安全隐患消除落实责任制建立情况;三查落实,根据自查发生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燃气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燃气供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检查验收(5月6日至5月20日)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局对全市燃气从业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燃气从业单位专项整治机构建立、方案制度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严格检查燃气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燃气从业单位依法实施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四)总结评估(5月21日至5月27日)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消防局、市综合执法局和市公安局要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燃气供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专项整治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完善预防燃气事故发生的有效对策,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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