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08〕5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二日
苏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立科学监管理念,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我市全面实现“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感普遍增强,食品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全市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5%以上;
2.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非法使用得到遏制,“瘦肉精”平均检出率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3.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4.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95%以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比重达2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进一步清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对纳入监管范围的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6.米、面、油等加工食品的安全质量指标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添加剂行为得到明显规范;
7.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的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等六项制度的实施率达100%;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基本建立起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制度完善、规范有序的市场标准化管理模式,农副产品市场检测设施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