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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潭办〔2006〕26号 2006年4月20日)


  2005年是我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的目标,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国家科技部考核,我市被认定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科技领导小组研究,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委、市科技局等8个单位为全市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特此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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