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迎接国检阶段(2007年6月至9月):
1. 6月,向国家旅游局申请正式检查验收。
2. 6月~7月,根据省旅游局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3. 8月,再次邀请省旅游局进行检查指导。
4. 9月,接受国家旅游局的现场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确保认识到位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层层召开动员会、签订责任状等途径,组织学习有关创优文件,掌握标准,明确任务和具体作法。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都要有领导负责,有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专栏、专题、责任记者,做到以生动具体、形式多样的视听及文字、照片报道创建情况,营造舆论氛围,让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家喻户晓,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负责出租车司机的教育培育和公交车流动广告宣传,市建设局组织建设单位刷写创建标语,市教育局负责学生创优知识问答。
(二)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明确任务,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在创优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相关部(室、组)和成员单位要具体落实创建任务。部(室、组)长(主任)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各部(室、组)成员单位服从统一调度,并明确单位的具体负责领导,做到机构、人员、任务、经费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到实处。
(三)增加投入,确保软硬件到位
一要落实旅游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并制定出台我市相关政策。二要完善城市现代旅游功能。加大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重点改造城市景点、景区和城市通往郊区景区(点)途中旅游厕所,设立旅游标识标牌,树立旅游地图宣传牌,调整观光巴士线路,建设美食一条街、霓虹灯夜景一条街、商业步行一条街。三要确保创优经费的必要投入和设立旅游促销专项经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所需经费除由各级财政列支外,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各相关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四)检查评比,确保责任到位
一是严格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由市创建领导小组根据《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实施细则》,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逐级负责的目标考核体系,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实行部(室、组)任务总承包制。领导小组下设的部(室、组)长(主任)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向部(室、组)长(主任)负责。三是实行任务跟踪检查制。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部室、各职能部门的创建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各部(室、组)长(主任)通过带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创优日常工作部随时通报跟踪检查结果,奖优罚劣。为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成效实行三挂钩:即与单位“一把手”工作业绩挂钩,与班子的绩效考核挂钩,与创优表彰奖励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