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加强目标考核。从今年开始,市里将加大对各地宣传信息工作的考核力度,并将宣传工作纳入财政资金因素分配法的因素进行考核。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试行)》进行考核排名,通报表彰先进,并纳入因素法考核年度资金分配。
(四)要加强督促指导。年内,我们将加大与各区县农综办的工作互动,不定期检查各区县领导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信息人员队伍或网络的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各区县宣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采取与主要领导沟通、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及不定期约稿等形式,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平衡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农综办要在每年1月10日前,按照《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试行)》对上一年度的宣传工作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报告,同时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附件: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1: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序号
| 类别
| 考核计分办法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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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站信息稿件
| 各区县(自治县)全年向市农综办网站报送的宣传信息稿件不少于48条(每月不少于4条),计24分,数量不达标的相应扣分。市农综办网站采用得分实行累计(工作动态1分,图片新闻2分,经验交流1分,调研文章2分,心得体会1分,规章制度1分,公示信息1分,其它信息1分)。除市农综办网站外,在省市级网站上发布新闻或报道1篇计5分,在国家级网站上发布新闻或报道1篇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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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简报交流稿件
| 各区县(自治县)全年自办简报不少于6期(每两个月办1期),计12分(少一期扣2分,不加分);在《重庆农业综合开发》简报上每发表1篇加5分;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简报上每发表1篇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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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刊发表文章
| 在区县级的报刊上发表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的研究论文或经验交流等稿件,每1篇计2分;在市(省)级报刊发表稿件,每1篇计5分;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稿件,每1篇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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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闻报道稿件
| 在区县级党报、电视台和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报道1篇计2分,在市(省)级党报、电视台和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报道1篇计5分,在国家级党报、电视台和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报道1篇计10分,其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加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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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调查研究报告
| 各区县要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除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部署的专题调研外,主动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计10分。少1篇扣5分,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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