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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
(2007年12月10日 潭市发[2007]29号)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发展我市劳务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发展劳务经济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劳务经济是以实现劳动力配置为直接目的而经营劳动力资源的活动,目前已发展成为中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龙头产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朝阳产业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能够为城市创造财富,为农村增加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能够促进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农村“三农”问题闯出一条新路;能够为本地带回资金、技术、信息等市场资源,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做好发展劳务经济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二)发展劳务经济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劳动力就业,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技能培训为支撑,坚持城镇就业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就地就近转移与劳务输出,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流动有序、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劳务经济发展新机制。
  (三)发展劳务经济的目标任务是:从2008年起,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每年农民劳务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65%以上,农民新增劳务收入占农民新增总收入的65%以上,从事劳务经济的农村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5%以上,外出务工农民经过培训或经过有组织输出的占外出务工农民总数的65%以上。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劳务输出基地5个以上,打造劳务品牌10个以上。
  三、切实加强对劳务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创新劳务经济领导体制。要完善领导体制。充实加强市劳务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农民素质教育与劳务经济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建立发展劳务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相关工作,形成由政府统一领导、农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乡镇长专管,切实理顺劳务经济组织领导体系。要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构。重点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每站配备2-3名工作人员,行政上隶属所在乡镇政府,业务上接受上级劳务管理部门领导,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应做到机构、编制、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经费落实,场地设施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服务规范。要把加快发展劳务经济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劳务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市、县两级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每年要办的10件大事之一,定出具体目标,明确部门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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