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十查”活动
一查煤矿企业雨季“三防”责任制落实情况,煤炭企业是否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是否编制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组织实施;矿井是否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是否制定有年度防治水计划、雨季“三防”预案并组织实施。二查煤矿企业防治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查矿井是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落实“防、堵、疏、排、截”的防治水措施。三查矿井排水系统和排水设施情况,井下水仓、水沟是否及时清理,水仓容量是否满足要求,井下排水泵、排水管路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满足要求。四查矿井地面井口边坡及防洪沟,矿井地表与井下观测网点是否按规定设置。五查矸石山山体及周围的民房及公共设施情况;六查开采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和隐患的技术资料是否记载清楚,是否定期对周边小煤矿的开采情况进行调查、上图;七查隔水煤柱、堵水墙、人工河床情况,矿井地表与井下防洪、防水设施是否完好可靠,隔水煤柱留设是否可靠。八查输配电系统及避雷设施情况;九查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物资落实情况;十查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严重水患威胁矿井检查以及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
七、继续抓好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
要把“三条生命线”建设作为煤矿防治水害的一项重要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到位。一要将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列入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工作内容,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抓好“三条生命线”建设。二要在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中,把“三条生命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等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必须要有“三条生命线”的内容和要求。三要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和换证工作中,将“三条生命线”建设内容作为颁证和换证审核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小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小煤矿水平延深中“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管理,在系统设置、技术工艺、设备器材、使用维护等方面予以指导,切实担负起“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
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区域抢险排水运行机制,特别要把防范自然灾害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对事故救援做好充分安排,防止直接或间接引发煤矿水害等事故,尤其是水害灾害严重的地区和煤矿要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特别要建立汛期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以及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并组织好演练。出现水害险情后,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九、切实加强汛期值守,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