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税收宣传栏。可根据各办税服务厅情况合理摆放在厅内或厅外,除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单独上墙外,其他办税公开的内容均可通过税收宣传栏对纳税人公布。
(五)发放税收宣传资料。
第七章 工作人员税容风纪要求
第二十八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二)语言文明,举止庄重;
(三)熟悉业务,办事高效;
(四)尽职尽责,爱岗敬业。
第二十九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和讲普通话。
第三十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仪容仪表要求
(一)按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挂牌上岗,严禁混装,肩章、臂章、胸微、工作胸牌标识要佩戴整齐、符合标准。
(二)仪表仪容要文雅大方、装饰得体、仪表自然。
(三)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服务热情。
(四)接待来人应正视对方,适时站立服务,态度要热情、诚恳、亲切,提倡微笑服务。
(五)有人员观摩时,要注意礼节,起立、微笑回答问题。
第三十一条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风纪要求
(一)严格执行全日制办公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廉洁奉公,不利用工作职权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
(三)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涉税事宜,及时准确处理信息和录入数据,严格为纳税人保密。
(四)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扯皮、不推诿。
(五)对询问有问必答、解释问题耐心细致,在任何情况下不与纳税人发生争吵,不刁难纳税人。
第八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十二条 办税服务厅要坚持“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因地制宜地实施以下方式的服务,以保障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享有合法权利,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一) 首问负责制。最先受理办税人员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应负责为办税人员解决涉税问题,或引导办税人员到涉税事项的办理部门或办理人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