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农业增产增收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实现2008年农业增产增收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明确发展思路,落实增产增收目标
2008年我市农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大任务,着力调优结构,大力推进农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努力推动我市农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66.4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到198.3万吨,种植业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30元以上。
各地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8年小春增产增收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07〕195号)要求,切实加强田间管理,努力夺取小春丰收,实现“开门红”。大春生产要按照“稳定面积攻单产,科技避灾争主动,优化结构提品质,产业化经营增效益,实现增产又增收”的思路。稳定提高水稻,主攻旱粮生产,突出抓好效果,大力发展薯类,积极扩种大豆,增加精细蔬菜。计划全市大春粮食总产达171.8万吨,增产0.6万吨,力争大春季为全市农民人均增收20元以上。
二、落实关键措施,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一)争取多种途径,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禁非法乱占滥用耕地。同时在依靠科技扩种粮食播面上狠下功夫。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和蓄水情况,采取分段育秧,推广旱育稀植育秧技术,实行大、中、小苗配套,千方百计多种水稻;通过改制复种和“三田”改旱,在大抓春玉米和改种高粱的同时积极增种田坎高粱或玉米,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20万亩高粱基地目标任务的完成;通过改制复种大搞“增种”,增加红苕面积;古叙山区要通过调整作物结构努力扩种马铃薯,坝区沿江河谷地带要大力推广早春地膜马铃薯;要通过推广“麦/玉/豆”种植新模式和春玉米间作冬大豆,以及利用果园、桑园、田边地角等扩大大豆面积。通过上述途径,力争2008年全市大春粮食面积稳定在414.8万亩以上,其中水稻220万亩,玉米70万亩,高粱20万亩。
(二)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提高粮油作物单产水平。以“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为契机,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农业增产增收意见》(川办发〔2008〕10号)要求,在全市扎实开展“664422”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即集中连片亩产600公斤水稻(中稻+再生稻亩产800公斤),600公斤玉米,400公斤高粱、400公斤小麦,200公斤油菜、2000公斤马铃薯(鲜薯)的千亩展示片。集成创新配套栽培技术体系,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实用增产技术。开展高产攻关,创建一批亩产700公斤水稻、700公斤玉米、500公斤高粱、500公斤小麦、225公斤油菜、3000公斤马铃薯(鲜薯)的百亩超高产典型。按照“百亩攻关,千亩展示和万亩示范要求”,辐射带动大面积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的提高,全区县单个作物单产较前3年平均提高5%以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把高产创建作为2008年农业生产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高产创建活动经费,建立一套高产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和奖励办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强高产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宣传活动成果,先进典型,增产模式和成功经验,推动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